有关费用:限制误工费总额
泰顺律师
2025-04-25
在民事诉讼中,误工费是指当事人因参与诉讼而耽误工作或生活所遭受的损失,属于受诉费用的一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误工费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,但具体数额并没有明确的限制。通常情况下,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收入、误工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误工费的合理性。但在实践中,法院一般不会设定误工费总额的上限,而是依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裁量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65条:当事人的诉讼请求,因他方当事人或者诉讼机关的原因,导致案件审理迟延或者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,造成损失的,败诉的当事人或者是责任的第三人应当赔偿受损失的一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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